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当事人
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构名称
执行
情况
1
四师市环罚决字[2017]06号
伊犁新岗热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1654024062074347H
李新福
该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处罚拾万元。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境保护局
自觉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