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8月7日我局拟对4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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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朗程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可克达拉市北部产业园区 | 新疆朗程防腐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可克达拉市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7′41″,东经81°0′13″。本项目拟建厂房一座,主要用于保温材料的加工制造,项目建成后年产800吨保温材料,以及综合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2880.5m2,总建筑面积4229.85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2 | 四师六十八团新增20吨燃煤热水锅炉设备1套和2*20t/h锅炉烟气治理工程 | 六十八团 | 可克达拉市伊香热力有限公司 | 伊犁创禹水利环境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六十八团北环路南侧,在原有锅炉房内拆除一台10t/h燃煤锅炉,新增一台20t/h的燃煤锅炉并安装有配套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备,同时对现有的2台锅炉进行烟气治理。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总投资的55.25%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3 | 伊犁三鑫硅材料有限公司硅渣提纯项目 | 七十三团 | 伊犁三鑫硅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七十三团金岗循环经济产业园,距离七十三团团部7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57′39.10″、北纬43°31′28.56″。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143.04m2(37.7亩),本次为一期建设内容,预留二期、三期、四期建设用地。新建一期厂房、一期仓库、一期办公区、附属设施、场地绿化及硬化。项目建成后,处理硅渣15000t/a,提取化工级硅6000t/a,年产废渣9000t(外售)。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总投资的2.7%。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4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200m3/d酿酒废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72团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师七十二团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三厂西北方向1.5km处。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置系统以及附属构筑物(含鼓风机房、配电间、臭氧间、机修间、办公室、中控室及化验室等)。工程占地面积13178m2(约为19.7亩)。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对象主要是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一厂、二厂、三厂、热电厂工业废水及预留五厂排出的废水。工程选用气浮+厌氧+A/A/O+高密度澄清+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2200m3/d。工程总投资360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由原来的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排出。 (四)项目污泥经带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浓缩脱水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相关污泥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格栅渣、沉砂及污泥拉运至72团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