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7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27日我局拟对5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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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第四师63团(榆树庄子镇)—霍城县
三道河乡—G2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63团、64团、霍城县三道河乡境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63团、64团、霍城县三道河乡境内,项目起点K0+000坐标东经80°32'12.29",北纬43°58'15.56",终点K30+000坐标东经80°50'48.98",北纬44°3'0.29",公路等级为二级,主要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63团团部(榆树庄子镇),终点与国道G218相接,接通霍城县城,全长30.0km。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各设1.5m的硬路肩和0.75m的土路肩。工程总投资17400.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1万元,占总投资的0.76%。(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沙料场、拌合站、预制场、施工营地、弃土场等临时场地设置,施工道路选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采用线路局部优化、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等方式,减少沿线土地的新增占用量。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对表层耕作土剥离集中堆存,以备绿化恢复等利用。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施工期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运营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弃土场、施工营地和各类临时场地应远离地表水体、排洪沟或农田灌渠布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随雨水进入三道河、二道河、塔吉克拉苏河中。禁止生活垃圾、油料、废油等污染物进入水体。
(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危险品运输监管制度,禁止各类泄漏、散装超载车辆通过。制定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工作,物料、弃土等粉状物质运输、堆存必须采取封闭和遮盖的方式,做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定期清运至63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我局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
2第四师69团~伊犁河一桥公路建设项目69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境内,公路等级为二级,主要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69团团部(哈海镇),途经69团9连、养护基地(拟建),终点与伊犁河一桥滨河路相接,全长15.0km。公路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1°23'7.8",北纬43°49'1.21",终点坐标为东经81°21'17.71",北纬43°51'6.14"。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各设1.5m的硬路肩和0.75m的土路肩。工程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72万元,占总投资的1.02%。(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全线沙料场、拌合站、预制场、施工营地、弃土场等临时场地设置,施工道路选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采用线路局部优化、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等方式,减少沿线土地的新增占用量。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对表层耕作土剥离集中堆存,以备绿化恢复等利用。
(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施工期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运营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弃土场、施工营地和各类临时场地应远离地表水体、排洪沟或农田灌渠布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随雨水进入乔库尔河。禁止生活垃圾、油料、废油等污染物进入水体。
(四)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危险品运输监管制度,禁止各类泄漏、散装超载车辆通过。制定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完善应急措施。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和道路降尘工作,物料、弃土等粉状物质运输、堆存必须采取封闭和遮盖的方式,做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定期清运至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我局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
3可克达拉市城市绿化用水管网建设项目可克达拉市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可克达拉市,新建绿化供水主管道 39336 米,管径 DN150~DN500,其中DN150绿化供主水管285米;DN200绿化供水管4440米;DN300绿化供水管 19758 米,DN400 绿化供水管 5225 米,DN500 绿化供水管 9628 米。总投资32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0.46%(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可克达拉市城市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可克达拉市新疆可克达拉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伊犁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可克达拉市,新建雨水管道26605m,管径DN300~DN1000,其中DN300雨水管道300m;DN400雨水管道9170m;DN500雨水管道2485m,DN600雨水管道4010m,DN800雨水管道3765m,DN1000雨水管道6875m。新建雨水管道附属设施:雨水口1642 套,DN300雨水连接支管13540m,雨水井402套,DN1400过路顶管120m。总投资500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0.22%(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5可克达拉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可克达拉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可克达拉市。设计范围包括南部城市生活区和北部产业园区,南部生活区北至团结路,南至滨河道,西至和平路,东至振兴路;北部产业区北至站前路,南至智慧路,西至胜利大道,东至通渠大道,2017年-2019年铺设燃气管线总长70km。项目总投资115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的2.0%。(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