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第四师S220-73团工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第四师S220-73团工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金岗工业园区。
3、项目建设单位: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4、建设内容:第四师S220-73团工业园区公路全长15km,为次要干线公路,路基宽度12.0 米,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各设1.5m的硬路肩和0.75m的土路肩,新建涵洞26道,设平面交叉16 处,本次改扩建主线公路、支线1、支线2、支线3、支线4、支线5均位于金岗工业园内,支线6位于S220西侧。
拟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935.5950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462.39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及产业政策以及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结合项目特征,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踏勘,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目标及监测方案,发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各专题评价,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得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初步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完成公众参与篇章,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办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办
联系人:李海
联系电话:0999-8182335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静
电话:13639910219
邮箱:5692453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