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六十二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的要求,现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六十二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六十二团)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霍都公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º2656″,北纬44º940″。

3、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

4、建设内容:医院设计床位200张,总占地面积约为130亩。总建筑面积16022㎡,为地上十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住院部建筑面积6240㎡,门诊部建筑面积2400㎡,医技科室建筑面积4320㎡,保障系统及其他部门建筑面积3062㎡的二级综合医院。

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援疆资金及团场自筹。本项目计划201810建成投入生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及产业政策以及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结合项目特征,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踏勘,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目标及监测方案,发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各专题评价,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得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初步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完成公众参与篇章,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

联系人:  周成

联系电话:1303136094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麻娜

电话:13679953125

邮箱:16252949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