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第四师六十九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第四师六十九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九团,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º23′53.60″,北纬43º47′12.20″。
3、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九团。
4、建设内容:新建一座2×29MW 锅炉房及其配套工程,改扩建供热管网建设量总长:2264.0m×2。项目总投资为2479.84 万元,全部申请国家资金。本项目计划2018年10月建成投入生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及产业政策以及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结合项目特征,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踏勘,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目标及监测方案,发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第二阶段: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以及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汇总各专题评价,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项目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得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初步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完成公众参与篇章,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九团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九团
联系人: 许锐
联系电话:18699976555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祥
电话:18999573040
邮箱:531680508@qq.com
2017年6月27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九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