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兵团环保局对“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可克达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出具了审查意见;2013年11月,兵团建设局对“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可克达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予以了批复。随着近年的发展,园区发展进行了一些调整,兵团第四师对“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总体规划 (2012-2030)”进行了修编。按照国家环评法有关规定,需进行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受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的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总体规划 (2017-2030) (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修编前:《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可克达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修编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总体规划(2017-2030)》
2、规划实施单位
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
3、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4、规划修编内容
本次修编针对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的布局、范围和产业定位、功能分区发生调整,本次修编由原规划的“一园四区”的布局形式,调整成为采用“一园三区”的布局形式,原规划第四区取消,其余三个区的规划范围不发生变化,但对每个区的产业定位与功能分区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规划范围
修编前: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位于四师64团和63团,规划用地面积44.59km2,具体为一区2.76 km2,二区28.35 km2、位于六十四团区域内;三区5.40 km2,跨六十三团和六十四团建设;四区8.06 km2,位于六十三团域内。
修编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仍位于四师64团和63团,规划用地面积36.51km2,具体为一区2.76 km2,二区28.35 km2、位于六十四团区域内;三区5.40 km2,跨六十三团和六十四团建设。
(2)产业定位
修编前: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产业范围包括冶金、煤化工、氯碱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建材等行业。其中:一区:主要布置农副产品深加工区、高新科技区。鼓励和支持高新科技项目、技术含量高的无污染的各类高新企业进驻共同发展。二区:主要布置金属冶炼区、非金属冶炼区、煤化工区、煤电区和公共服务中心等。主要以三类工业为主,配套布置其上下游产业形成产业链。三区:主要布置煤化工区、非金属冶炼区、新材料区及公共服务区,规划主要以非金属冶炼、新材料为主。四区:主要布置新材料区、建材加工区、机械组装区、仓储区及公共服务区等,重点发展机械组装以及建筑材料等产品的生产加工。
修编后: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工业硅、全水溶性复合肥、金属冶炼作为工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非金属冶炼、机械制造组装、建材以及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合理发展为主导和支柱产业提供基础和配套作用的电子信息、高新科技产业、现代制造服务业以及仓储物流业。其中一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二区重点发展工业硅、全水溶性复合肥、非金属冶炼产业。三区重点发展金属冶炼、新材料产业。
(3)功能分区
修编前: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采用“一园四区”的布局形式。
①一区将园区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高新科技以及仓储物流区。
②二区规划在河东西两侧分别布置了公共服务片区。二区的功能结构为“二心、五片区“的结构。其中
“二心”——是指位于三道河东、西侧由行政办公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居住用地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
“五片区”——分别是指煤电、煤化工区、金属冶炼区、非金属冶炼区、仓储物流区。
③三区采用“一心、四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是指由行政办公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公共绿地,位于工业区的北侧。
“四片区”——分别是指非金属冶炼区、新材料区、煤化工区、仓储物流区;
④四区采用“一心、四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是指由行政办公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公共绿地,位于工业区的北侧。
“四片区”——分别是指机械组装、新材料区、建材加工区、仓储物流区。
修编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采用“一园三区”的布局形式。
①一区将园区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轻工业区、高新科技区以及仓储物流区。
②二区规划在河东西两侧分别布置了公共服务片区。二区的功能结构为“二心、四片区“的结构。其中
“二心”——是指位于三道河东、西侧由行政办公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居住用地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
“四片区”——分别是指硅产业区、全水溶性复合肥区、非金属冶炼区以及仓储物流区。
③三区采用“一心、四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心”——是指由行政办公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组成的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公共绿地,位于工业区的北侧。
“四片区”——分别是指金属冶炼区、非金属冶炼区、新材料区、仓储物流区。
规划修编前后规划布局图见图1、图2、图3。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
地 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四团
电子邮箱:1620851942@qq.com
联 系 人:李卫星
联系电话:1899959453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 系 人:李 丹
联系电话:0991-2358783、2300943(传真)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查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现有的环境问题,分析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开发环境资源制约因素,结合工业区的环境特征,客观、公正、科学分析本次修编的环境可行性;提出修编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修编后的总体规划方案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并进一步提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调整建议和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本次规划修编后的布局、产业定位是否合理,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规划修编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规划修编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规划修编在实施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规划修编实施持什么态度?
6、您对本园区修编后的产业规划定位有何意见?
7、您对本园区修编后的选址有何意见?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建议;评价单位同时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公众意见。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
2017年4月19日
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前后一区功能分区对比图
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前后二区功能分区对比图
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前后三区功能分区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