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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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伊犁盈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电杆厂建设项目 | 64团 | 伊犁盈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B区一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7′14″,东经80°36′40″。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条水泥杆生产线,年生产水泥电杆8000件,主体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锅炉房、搅拌站、警卫室等,总建筑面积13394m2。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的5.3%。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2 | 七十九团将军谷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79团 | 79团 | 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七十九团寨口镇以北5.4km,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47′34.5″,东经83°16′13.7″。项目建设景区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电力、绿化、卫生公厕等。工程总投资1810.1万元,环保投资32.5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场地的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通过WSZ-AO地埋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景区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四)加强固废的管理。施工弃土及时拉运至弃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7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