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关于2016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9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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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葡萄酒生产项目70团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该项目位于新疆伊宁县七十团谊群。北侧为谊群社区二区居民区,东侧为园林公司苗木基地、南侧紧邻谊群芳香植物精炼中心、西侧为谊群社区一区居民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33′20.83″, 北纬43°51′43.24″。项目现有生产能力为3000t/a葡萄酒、20t/a果醋,拟新建冰葡萄酒生产线,生产能力为100t/a,新建葡萄蒸馏酒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0t/a。新建办公楼一座,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总投资221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0.92%。(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栏、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工程弃渣应运送至规定的弃渣场,工程完成后,尽快完成各类施工迹地的平整和生态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等一系列措施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建设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污水经厂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入七十团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加强固废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葡萄酒酿造过程中产生的果梗、皮渣(包括葡萄籽)、酒泥(含酒石)、废硅藻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要及时做好清运及综合利用。
(六)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