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关于2016年8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8月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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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四师六十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66团66团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六团团部,改扩建道路总长3157.67m,其中伊犁河路1058.5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人民西路2099.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道路沿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1499.09万元,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2.23%。(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采用线路局部优化、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等方式,减少沿线土地的新增占用量。
(二)严格落实沿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段,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作业。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相关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水稳拌和站等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在涉及敏感目标路段施工时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2四师七十九团(寨口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9团79团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七十九团,在镇区北侧龙口处(位于现水厂北侧4km处)重新选择一处水源地,水源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3°52′30″,东经83°19′56″本期改扩建仍在现状水厂内,新建150m渗水廊道及附属建筑物,新建150m3蓄水池(集水井)一座,对水厂内净水设备及管理设备等附属设备进行更换。新建输水管长4000m管径为DN600的PE-100及1.0Mpa管道,检查井17座、进排气井15座、排污井3座。工程总投资118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的8.3%(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栏、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等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三级标准。
3四师七十九团寨口河防洪工程建设项目79团79团新疆奥邦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七十九团寨口河及其支流红水沟,本工程拟对寨口河支流红水沟下游两岸及寨口河中下游两岸部分河段布设防洪护岸。护岸总长度为13.04km,其中寨口河支流红水沟防护长度为4.94km,寨口河防护长度为8.1km,护岸结构形式采用斜坡式格宾石笼护岸及重力式宾石笼护岸两种形式。工程总投资296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8万元,占总投资的2.09%。(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栏、认真实施增湿碾压等施工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523-2011)标准。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8)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