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团:
你团所报《第四师六十四团(可克达拉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经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六十四团(可克达拉镇)以南7km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5″39.57″,北纬44°4′18.07″。新建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近期规模32t/d,占地2.86万m2,填埋区占地2.5万m2,使用年限10年。工程总投资162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88万元。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营运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施工期);《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废水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师环保局备案。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师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师环保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