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六十三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修改方案(公示稿))

 

 

 

 

第四师六十三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规划修改方案

公示稿

 

 

 

 

 

 

 

 

 

 

 

 

 

 

 

 

 

第四师六十三团

20266


目录

一、 工作背景  PAGEREF _Toc3814 \h 1

二、 编制目的  PAGEREF _Toc23682 \h 1

三、 编制范围  PAGEREF _Toc29798 \h 1

四、 编制原则  PAGEREF _Toc31430 \h 1

五、 规划修改方案  PAGEREF _Toc19696 \h 2

(一) 空间管控边界优化  PAGEREF _Toc30791 \h 2

(二) 规划分区  PAGEREF _Toc23471 \h 2

(三) 中心镇区优化  PAGEREF _Toc24670 \h 3

(四)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PAGEREF _Toc26638 \h 3

六、 规划修改方案可行性分析  PAGEREF _Toc26740 \h 4

(一) 空间管控边界  PAGEREF _Toc22227 \h 4

(二) 规划分区  PAGEREF _Toc23345 \h 4

(三) 中心镇区用地规划布局  PAGEREF _Toc17688 \h 4

七、 实施保障  PAGEREF _Toc12817 \h 4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团场兵地边境管控示范团镇、师市特色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可克达拉市域田园宜居团镇和戍边文化展示团镇发展战略和定位,特开展本次《第四师六十三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引领作用,使规划更贴合团场发展实际,为团场高质量发展、履行维稳戍边职责筑牢坚实空间基础。

二、编制目的

本次规划修改工作基于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和五年实施评估成果,立足团场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结合2025年行政区划调整结果,通过正向调整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重点项目清单等措施,提升规划与团场发展需求适配性,增强规划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

三、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包括团场全域和中心镇区两个层次。

对团场行政管辖边界进行优化调整,将六十二团与七十团部分用地转由六十三团管辖。中心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G219,东至G219,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

四、编制原则

1.坚守底线,严控刚性

2.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3.规范管理,数字支撑

4.上下联动,公众参与

五、规划修改方案

(一)空间管控边界优化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本修改方案耕地保护目标有所增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突破。以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指引,修改后符合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要求。

2.生态保护红线

修改方案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不调整。

3.城镇开发边界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前已依法批准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范围,修改后扩展倍数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城镇功能品质略有提升。

4.其他控制线

落实国家第四次文物普查暨兵团第三次文物普查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

(二)规划分区

根据行政区划与三条控制线调整结果,同步修改规划分区。规划修改前为4个规划分区,因行政区划调整,增加生态控制区,修改后规划分区为5个一级分区。其中每个分区均有调整。

根据中心镇区用地调整结果,同步优化中心镇区规划分区,本次规划修改前后,规划用途分区个数保持不变,仍为8个二级分区。其中,仅战略预留区未调整,其他均有调整。

(三)中心镇区优化

1.用地布局优化

结合团场发展实际,重点落实十五五规划拟建项目的用地需求,针对体检评估中提出的问题,优化镇区用地布局。调整后功能更加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不降低;城市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达100%,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维持不变,安全更为可靠,满足国家标准,符合正向优化要求。

2.城市重要控制线优化

修改方案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调整,增加部分城市黄线用地。城市蓝线与城市紫线不涉及。

(四)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保留总体规划中确定的49项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国家、兵团、师市十五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空间需求,衔接六十三团十五五发展规划,增补131项重点建设项目。

六、规划修改方案可行性分析

(一)空间管控边界

修改后,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与生态稳步提升,空间布局更合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任务不减少,生态安全格局稳固;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及扩展倍数未突破批复指标,空间布局更集聚集约,城镇综合功能与宜居品质保持稳定,修改方案符合正向优化要求。

(二)规划分区

本修改方案中规划分区严格依据三条控制线的优化结果同步更新,确保分区边界与管控要素精准衔接,避免空间交叉重叠和用途冲突,符合正向优化要求。

(三)中心镇区用地规划布局

本修改方案充分衔接现状建设,推进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与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城镇功能和空间格局。修改后,城镇路网、绿地开敞空间、消防救援、应急避难等管控指标均不降低,各功能分区衔接更顺畅,空间利用更集约高效,既符合团场发展实际,又具备较强的可实施性,符合正向优化要求。

七、实施保障

(一)强化规划传导

以本次总体规划修改成果为根本遵循,将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管控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等核心要求,全面分解至详细规划,确保规划要求层层传递。健全专项规划衔接机制,严格遵循总体规划管控导向,推动各类专项规划与本次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精准衔接。

(二)加强重点项目审批衔接

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并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军事设施保护区等管控边界的合规性核查,杜绝以规划项目清单代替具体行政审批的行为。

(三)纳入国土空间监测评估体系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本规划修改方案的调整内容及时更新入库,实现空间管控边界的精准落图和动态跟踪。

(四)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规划规划修改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划传导和实施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确保次修改方案的各项调整内容依规落地、按期实施,切实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团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

公示时间自2026618日至20267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71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三团幸福东街(63团机关)

2.网络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605940221@qq.com

3.联系电话:0999-327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