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
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为落实第四师七十九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中心镇区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七十九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该成果在第四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七十九团中心镇区,北至七十九团学校北侧居住区,南至喀什河,西至三连居民点西侧,东至蜜蜂厂,总面积132.83公顷。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32.83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有量,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约2700人。
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2.8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47.55公顷,占总用地35.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1.29公顷,占总用地的8.50%;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9.45公顷,占总用地的14.64%;工业用地24.20公顷,占总用地的18.22%;仓储用地0.62公顷,占总用地的0.47%;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00公顷,占总用地的6.78%;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89公顷,占总用地的7.4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9.77公顷,占总用地的7.35%;特殊用地面积1.05公顷,占总用地的0.79%。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文化设施
优先改善团部文化中心设施,新建一处文化馆。结合生活圈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文体设施。
(二)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团中学、团小学、团幼儿园,远期根据需求在现状基础上进行扩建。
(三)体育设施
在镇区西侧新建一处体育中心和足球场。同时,规划在各居住片区内完善社区健身设施,重点解决现状健身器械不足的问题,方便群众健身需要。
(四)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保留团医院,后期根据需求扩大用地规模;结合居住建设新增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用地
在镇区西部,寨口大街以南建设一座养老院,满足七十九团子女常年在外地工作,而无人照顾其起居生活的老人保健养老需求。
五、蓝绿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7.9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9.48平方米/人。规划设置“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05公顷,在锅炉房、燃气站、污水处理厂等周边设置。
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面积0.76公顷,对原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形成一处开阔空间,满足周边居民的日常户外活动。
六、综合交通
团部形成“一主、三纵、多环路”的道路网结构。一主为贯穿镇区东西向的寨口大街,是镇区主要的内部联系道路。三纵为联系镇区南北向交通的幸福路、文化路和则库路。多环路为环绕着镇区较为独立区域的道路。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电子邮箱:1223345329@qq.com;
2.邮寄地址:第四师七十九团将军路14号(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第四师七十九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999)4870516 1999023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