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六十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 空间详细规划》公示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为细化落实六十六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六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六十六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该成果在第四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第四师六十六团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划定的区域,总规划面积为881.54公顷,包含中心镇区和清水社区。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81.54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有量,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2.8万人。

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81.5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290.72公顷,占总用地32.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6.37公顷,占总用地的4.13%;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85.45公顷,占总用地的9.69%;工业用地面积151.18公顷,占总用地的17.15%;物流仓储用地32.23公顷,占总用地的3.4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32.24公顷,占总用地的15.00%;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1.99公顷,占总用地的1.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89.45公顷,占总用地的10.15%;特殊用地面积17.70公顷,占总用地的2.01%;留白用地面积35.72公顷,占总用地的4.05%;水域及水工设施用地面积0.50公顷,占总用地的0.06%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2个城镇单元。

四、公共服务设施

行政办公与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镇区级机关团体用地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有团部综合办公场所、其它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社区服务站、物业办、文化活动室、社区医务室、老年人活动室、社区商业网点、快递收发点等。

(二)文化设施

规划镇区级文化设施,设置有文化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等。规划社区级文化活动站,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设施。

(三)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位置,在校区内新增操场、篮球场、排球场(兼羽毛球场)、器械等场地。中心镇区新增4所幼儿园,清水社区新增3所幼儿园,规划幼儿园应设置游乐场地和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室外活动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面积不应小于60m²

(四)体育设施

规划中心镇区镇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4处;清水社区镇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3处。设置有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等设施。

(五)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即综合医院2座,规划医疗设施床位按5/千人的设置标准进行配置

)社会福利设施

中心镇区规划社区级老年人活动设施5处,清水社区规划养老院1处,社区级老年人活动设施4处。

)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实行两级设置,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贸中心区,以提升中心镇区的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一级主要包含商场、加油(气)站、集贸市场、旅馆、酒店等设施用地,二级主要为社区配套服务的小规模商业服务设施,分别布置在各居住片区内部沿街路段。

五、蓝绿空间

(一)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21.92公顷,力图全面实现居民出门300m范围内可达1处基层绿地,出行500m范围内可达1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61.80公顷。主要分布在主要道路两侧及工业区的防护距离,规划防护绿地宽度为1020m

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6座,面积为5.74顷。

(二)水系

规划范围内河流水面0.5顷。

六、综合交通

中心镇区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路网格局。“四横”:为纬五路、人民路、纬七路以及七一七大道。清水社区规划形成“五横、四纵”的干路网格局。“五横”:为北一路、前进路、健民一路、振兴西路以及省道741

公示时间自20241011日至20241110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1110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六十六团幸福路18号;

2.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1270164348@qq.com

3.联系电话:0999-3113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