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为细化落实六十四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四团组织编制了《第四师六十四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年—2035年)》成果。现将该成果在第四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第四师六十四团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划定的区域,总规划面积为399.35公顷。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99.35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有量,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2.45万人。
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99.3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07)149.63公顷,占比37.4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31.89公顷,占比7.99%;商业服务业用地(09)21.73公顷,占比5.44%;工矿用地(10)113.38公顷,占比28.39%;交通运输用地(12)49.09公顷,占比12.29%;公用设施用地(13)9.42公顷,占比2.3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20.57公顷,占比5.15%;特殊用地(15)3.64公顷,占比0.91%。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2个城镇单元。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行政办公与社区服务设施
规划合理配置完善的行政办公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有机关团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
(二)文化设施
规划改造扩建64团文化活动中心,远期规划新建文化宫与图书馆。
(三)教育设施
保留现状团场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新建1所幼儿园,位于中小学以及可克达拉街南侧。
(四)体育设施
规划于学府路以西和可克达拉街以南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和风雨活动室,规划公园与广场开敞空间建设体育设施。规划公园与广场开敞空间建设户体育场地,在中心镇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本次规划3处体育活动场地,每处用地面积200—500m2。
(五)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改造扩建64团医院,改善医疗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连队基层卫生室。
(六)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63公顷,中心镇区保留绿原康居养老院。规划新建64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五、蓝绿空间
规划综合公园2个,游园3个。规划范围内绿地总面积为20.57公顷。
六、综合交通
规划形成“四横三纵”的道路网格局。四横:可克达拉街、规划一路、镇江大街和南环路。三纵:西环路、学府路、景城路。
公示时间自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0月29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可克达拉市六十四团可克达拉西街88号;
2.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495101988@qq.com;
3.联系电话:0999-3246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