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兵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市发〔2022〕73号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各团,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兵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师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2022年8月1日
(本文有删减)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兵团
《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发〔2022〕14号)工作安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师市经济平稳增长,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财政税收政策措施(7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扩大7个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要求,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及时完成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财政运行分析和库款保障,强化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师团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中央和兵团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后,由师市项目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分配意见,师市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下达预算文件。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政府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实施和支出进度。对师市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由师市财政局统筹盘活使用,主要用于师市疫情防控、民生等支出。
3.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并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兵团下达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提前做好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在9大领域基础上谋划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鼓励开发区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与国开行、农发行开展项目融资合作,撬动更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对师市辖区融资担保公司当年新增单户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且综合费率不超过1%的,按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余额1%的比例予以奖补,并补偿1%的保费。积极推动师市融资担保公司加入兵团再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师市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增强防范境外市场风险。
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企业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
6.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在对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增加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17个其他特困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2022年期间,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所有参保企业,依据师市相关部门下达的停工停产通知,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最高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重大项目政策措施(5项)
8.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2022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倾斜,并适当放宽延期期限。办理延期时不得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人员,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对相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帮助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工具,鼓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特别是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相关企业。
10.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充分发挥新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推动实际利率稳中有降。
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鼓励伊力特股份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可克达拉市创锦牧业有限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辅导力度。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指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引导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并积极给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再贴现支持。
1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立足师市“十四五”发展规划,适当调整信贷产业分类,重点支持公路、电力、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
三、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措施(4项)
13.加快推进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师市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水源地建设、重点水资源配置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14.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二桥等项目前期工作。精准谋划一批急需改建项目,做好农村公路、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修复性养护等项目储备工作。
15.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师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亿元以上民间投资落地项目不少于20个。
16.加强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强化政策配套保障,坚持师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用能保障,全面保障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低于“十四五”新疆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的非“两高”项目;鼓励师市“两高”企业节能技改,降低能源消耗;在节能审查阶段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用好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计入用能总量政策,引导新上项目尽可能消纳可再生能源。强化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拉动力强的水利、交通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用好师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会议机制,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的十条措施》,加快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
四、促进消费政策措施(3项)
17.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鼓励师市收费景区分时段、分人群实施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围绕可克达拉市和那拉提等热门景区推出团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引导可克达拉市朱雀湖公园改善设施、增加服务,延长开放时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响应新疆人游兵团、兵团人游兵团号召,开展好“四师人游可市活动”,鼓励在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师市之间、师市与地州之间开展跨区游,中小学生跨区出行可不进行报备。借助援疆资源,开展“镇江人游四师活动”,吸引疆外游客进师市旅游消费。
18.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出台关于促进可克达拉市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加强金融、土地、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协同,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促进住房合理消费。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在师市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纳税人依法自行按交易价格1%或交易价差额20%申报个人所得税。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后,及时发放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19.稳定增加汽车、家电和生活服务等大宗消费。落实国家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跨省通办”,优化二手车交易环境。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提高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覆盖面。联合国美电器、苏宁、新疆我家电器等大型企业开展家电促销活动,鼓励62团、78团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促销活动。加快发展师团夜间经济,制定师市2022年促消费活动方案。
五、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3项)
20.帮助外贸企业纾难解困。完善外经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组织师市外经贸企业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积极帮扶企业通过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鼓励外贸企业参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1.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师市跨境电商专项资金作用,招引规模型跨境电商企业,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建设海外仓、口岸备货仓。积极参与边民互市贸易,加强边民互市贸易“合作社”和师市外经贸企业合作,打造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链。
22.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用好国家支持政策,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依托兵团分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丝路国际商贸物流港、铁路专用线、智慧物流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进博会、亚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各类展会。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措施(4项)
23.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兵团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和《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保护和调动职工种粮积极性。
24.提高煤炭保供能力。推动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加大煤炭采购量,不断提升存煤可用天数。督促各发电企业加强设备运维,做好迎峰度夏电力能源保障。
25.提升电力保供能力。加快推进64团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产并网发电。积极争取农村电网改造项目,谋划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将电力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予以用地保障。
26.加大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74团、75团、76团、77团和79团民用天然气设备设施建设。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持续摸排整治师市辖区天然气长输管道红线范围内危害管道安全行为。
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7项)
27.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和房租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计量装置费用。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做到投标市场主体线上完成保函申请、核准、支付、开具的全流程电子化办理,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对在师市范围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减免不低于3个月租金政策要求,对尚未支付房租的,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或签订续租协议。
28.稳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电价格。对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参照自治区同类用户到户电价执行。进一步规范大工业用电价格,电力公司经市场协商测算提出大工业用电价格,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审核后,由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布。落实新能源充电桩(站)电价优惠政策。对直接报装接电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基本电费至2025年底。
29.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深入组织开展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拖欠款项(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30.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落实《关于促进兵团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出台《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工作方案》。推动师市旅行社积极争取《支持兵团旅行社引客入兵团奖补暂行办法》奖补资金。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鼓励支持旅游业发展奖补暂行办法》。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0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期限均延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鼓励银行向制造业、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31.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师市运输物流企业,主动跟进和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推进集客货运、邮件集散、快递分拨、城市配送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整合可克达拉市城区快递公司入驻可克达拉市客运中心,实现一站式寄取快递。探索“交邮快融合”模式,选取67团为试点,整合67团所有快递末端网点入驻67团客运站,成立以站带点的三级物流体系网络。
32.用好中央和兵团支持纺织服装业发展资金。落实好纺织服装产业支持政策,促进纺织产业稳岗达产。
33.加强企业运行监测和协调服务。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师市领导联系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推进光伏硅基及纺织服装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保障重点防疫医疗物资、农用物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关键物资,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措施(7项)
34.促进高校(技校)毕业生就业。落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鼓励师市子女返师创业扶持措施(试行)》。师市辖区内企业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列支,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兵团高校联合举办线下招聘活动,对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50家、100家、50家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年度内享受补助场次不超过2场。对第四师可克达拉职业技术学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边境团场可扩大至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准备活动中,对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人员,见习期限及见习补贴期限可顺延;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月发放给见习单位。
35.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发挥作用。创业孵化基地要拿出30%的场地,免费提供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使用,师市可在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运营主体支持。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用工单位招工,对免费介绍劳动力到所在团(镇)以外用工单位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人可申请最高300万元、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36.加快培育创新创业平台。利用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设立“师市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补助金”,用于鼓励支持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创业培训、平台建设等。组织举办师市创新创业大赛,纵深推进科技创新创业。
37.支持脱贫人口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吸纳其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可开发连队、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吸纳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劳动者就业的企业,符合微型企业不低于5人、小型企业不低于10人、中型企业不低于20人、大型企业不低于40人或占中小微企业职工比例不低于15%、大型企业不低于10%条件的,由国家开发银行伊犁分行为参与劳务协作的企业提供贷款,并给予优惠贷款利率支持。
38.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将2022年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现行基础上月人均增加207元,将符合条件的失业困难群众和高校毕业生按照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当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6%,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统一提高至20元/人/月。落实低保对象渐退制度,对实现稳定就业并如实申报劳动收入的困难失业人员,自就业之月起6个月内其家庭低保待遇不变。
39.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到期未按时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不计罚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缴存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最高提取额由15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高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仅指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40.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连队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归集一二三产就业岗位,支持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连队“两委”、农工专业合作社组织当地职工群众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逐步提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九、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2项)
41.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兵地联防联控统一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做好入师人员报备、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坚决守住疫情输入关口。强化兵团分区、边境团场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实施差异化的疫情防控政策,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公路和公路服务区,严禁硬隔离师团连公路。对能提供相关消杀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物正常通行,对不能提供相关消杀及核酸检测的货物需落实一次预防性消杀和核酸检测。落实口岸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和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闭环管理要求。
42.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兵地一盘棋,落实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一码通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健全师市辖区4个片区核酸检测协同支援机制,完善“三公(工)”集中办公和现场协同流调溯源工作机制,疫情发生后及时精准划定“三区”,实施管控。
十、保障措施(1项)
43.健全工作机制。将政策措施落实纳入师市经济运行调度,按照“谁负责、谁跟踪、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行业和属地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督促检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按月调度通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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