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分类
发文机构 成文日期
名称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20〕23号)精神,加快推进师市5G网络建设,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促进5G与师市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通信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统一规划、试点先行、逐步覆盖”的总体思路推进5G网络建设,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积极争取成为兵团5G建设应用试点示范师市。以工业、文体旅游等作为5G应用突破口,着力打造5G应用场景,实施可复制推广的应用项目,积极培育5G应用新业态新模式。

2020年底前,全面启动5G建设。2021年底前,师市主城区实现5G连续覆盖,向有条件的团场、连队延伸,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初步实现5G在智慧社区、工业、文体旅游等领域的应用。2022年底前,师市人口集中区域基本实现5G连续覆盖,打造涵盖工业、文体旅游、交通运输、医疗、教育、农业、住建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

(一)加快5G基础设施与城市配套同步建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兵团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的通知》(兵工信信息联〔2019〕58号)要求,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者损毁的,应承担相关改迁费用及提供还建方案,并对通信中断造成的损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补偿。

(二)全面开放各类社会公共资源。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鼓励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开放建筑物楼面、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和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网通道等公共资源,为5G基站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并提供施工及用电便利,不得无故阻碍施工、运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

(三)简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协调和要素保障,进一步简化5G基站项目审批或备案流程。

(四)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推动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简化申请流程,加快电力报装业务办理,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具备转供电改直供电条件的基站电力改造,对于短期内不具备转改直条件的基站,各产权单位不得收取高价电费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

(五)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将5G相关网络基础设施及应用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纳入电信和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监管、5G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及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等工作。提前做好应对5G新业务、新构架、新技术的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方面新的挑战,推动提升5G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动5G在各领域推广应用。重点推动5G在师市工业、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工地、智慧农业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