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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师市党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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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师市党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的通知

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党政办,各团场政工办、企事业单位党办室,师市机关各部门,师市政法机构政治部(处):

为进一步明确干部监督范围,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监督工作四项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师党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试行)》进行规范、完善,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适用范围

1. 师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人大、政协,师市直属事业单位,师市政法机构拟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

2. 团场党委拟提拔、调整的科、连级干部;

3.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拟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

二、 监督内容

1.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

2. 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会议,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形成干部任免决定;

3. 党委(党组)是否存在超职数、超规格提拔调整干部问题;

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5. 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规定的问题。

三、 工作程序

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调整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兵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流程,认真履行规定的程序步骤,坚决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和倒置。各单位党委(党组)提拔调整干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式上报。

(一)明确报告内容。

1. 干部调整报告事项。

属于干部调整的,以单位党委(党组)的名义提前2-3天上报《干部调整方案》,经师市党委组织部书面批复,单位党委(党组)开会讨论研究后宣布任职。

《干部调整方案》需报告的内容:调整干部的原因、人数,拟调整的干部是否存在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等问题,需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是否已经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以及《干部调整一览表》等。

2. 干部提拔报告事项。

属于干部提拔的,要坚持凡提必报的原则,进行前期沟通,接到师市党委组织部电话回复后,开展推荐考察等工作,单位召开干部任免会议前3至5天,以单位党委(党组)的名义书面向师市党委组织部上报《干部提拔报告》,经师市党委组织部书面批复后,单位党委(党组)开会研究决定。

前期沟通需报告的内容:提拔干部的原因、人数,拟提拔岗位的编制数、级别、领导职数等文件,拟提拔干部的推荐方式,《干部提拔一览表》等。

《干部提拔报告》需报告的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内容、涉及干部提拔人数,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等问题,需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是否已经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无需要报告的特殊事项,干部提案及《干部提拔一览表》等。

(二)组织部派员参加。

各单位党委(党组)召开干部任免会议时,师市党委组织部视情况派员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不参与研究讨论,不发表意见,不干预具体人选,并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保密。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查阅相关资料。

组织部参加会议人员查阅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资料,重点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征求纪委意见、任免审批等有关材料,对群众反映问题了解情况以及有关事项碰头会、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等。

(四)反馈和通报。

组织部派出参加会议人员根据参会有关情况形成反馈意见,经分管部领导审定后,及时将反馈意见发至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师市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参加各单位干部任免会议情况,对不报、漏报、该报不报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四、 其它要求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需要上级组织部门审核的,要及时、如实上报《干部选拔调整报告》,应报不报的,师市党委组织部将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办法》下发后,《师党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办法(试行)》(师党组发〔2013〕24号)同时废止。

                                  四师可克达拉市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