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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四师可克达拉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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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师可克达拉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领证条件:

1.符合《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户籍为新疆行政区域的家庭,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可以 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含收养)两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

3.夫妻政策内生育的子女意外死亡现活一个子女,或少数民族家庭现存两个子女的。

4.生育或收养子女符合《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离婚、丧偶者;

享受的待遇:

城镇居民领取《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1.自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

2.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列入社会救济对象的家庭,优先发放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