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兵团电子政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加快兵团电子政务科学化、集约化建设和应用步伐,经兵团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兵团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的,围绕转变行政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深化信息技术在兵团政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适应信息化时代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对政务工作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 “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的实现。
二、建设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对兵团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规划和科学指导。
——坚持资源整合原则。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要充分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软、硬件资源,不搞重复建设。
——坚持协同共享原则。各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建设,要满足跨级、跨部门协同办公的要求,全面分析信息共享需求,制定信息共享目录,实现信息跨级、跨部门共享交换。
三、建设目标
兵团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科学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兵团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基本建成,公文传输、协同办公、移动办公、行政审批等共性业务应用全面展开,部门个性业务应用普遍开展。“十二五”末,兵团电子政务建设、应用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实现兵团电子政务跨越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兵团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针对传统电子政务建设资源不整合、信息不共享、业务不协同和各自为政造成的混乱无序局面,制定兵团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梳理已有成果,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建设路径,设计发展模型,确定业务应用框架、信息资源框架、信息系统框架、基础设施框架和政策机制,规划重大、重点项目,为兵团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办公厅牵头,各级、各部门协助)
(二)完善兵团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
由政务内、外网组成的,兵团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已覆盖兵、师、团三级绝大部分政务部门,基本满足了各级、各部门涉密和非涉密业务信息系统部署需要。当前,要努力解决好部门业务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尽快实现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的全覆盖。(办公厅牵头,各级、各部门做好接入工作,并积极开展业务应用)
(三)建设兵团统一的“云”数据中心。
启动“兵团云”工程,建设兵团统一的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实现服务器、存储、数据库、备份等基础设施资源的整合共享,为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服务。各部门不再单独购买和维护数据中心软、硬件设备,确需购买的也要纳入“兵团云”实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办公厅牵头,各部门依需申请使用、并协助做好向“兵团云”迁移工作)
(四)建设兵团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兵团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逐步整合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以人口信息为基础,整合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兵团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以质监信息为基础,整合编办、民政、环保、药监、统计、安监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兵团统一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以国土信息为基础,整合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兵团统一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统计信息为基础,整合发改、工信、商务、质监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兵团统一的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以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为基础,整合党校、旅游、档案等部门相关信息,建设兵团统一的文化信息库。(办公厅协调,人口计生委、质监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宣传部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助)
(五)建设兵团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和共性业务系统。
建设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和共性业务系统,为部门内部办公、公文传输、移动办公、业务协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等共性业务提供统一的应用软件服务,为部门个性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的软件部署和运行服务,通过软件层面的资源整合,更好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办公厅牵头,各部门按要求梳理业务、开展应用)
(六)优化兵团政务网站群建设。
继续加强兵团集约化政务网站群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兵团政务门户网站和各部门政务网站,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强化“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互动交流”功能,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兵团的窗口、信息公开的平台、网上服务的大厅、沟通交流的渠道”。(办公厅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政务门户网站及自身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七)加强兵团电子政务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政务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安全隐患预警机制。加快数字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在业务系统中的应用。按照网络和应用系统的重要性、涉密程度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划分安全域,实施信息安全分级、等级保护。兵师两级机关逐步实现互联网集中接入,降低外来入侵风险。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安全保密培训,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和技术防范能力。(办公厅、工信委、公安局、保密局牵头,其他部门依规负责)
(八)积极开展部门电子政务应用。
各级、各部门已建专网及分散业务系统,要按照《兵团贯彻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要求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抓紧向兵团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迁移,未接入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的部门和单位要抓紧接入。各部门要积极依托兵团统一建设的共性业务系统开展相关业务;部门个性业务应用要在办公厅的指导下,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推进,且必须保证跨级、跨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行政职能积极开展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电子政务是信息化时代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兵团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兵团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兵团党委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支持和推进电子政务应用,走集约化道路,解决重复建设、分散建设等问题,杜绝人、财、物的浪费,提高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率和效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兵团范围内电子政务的管理负总责,组织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厅作为牵头部门,要起到牵头管总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要把电子政务建设相关任务落实到处室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清、责任明。
(三)加强项目管理
部门电子政务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其建设方案和内容,必须在建设前报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会同信息化领导小组形成审定意见。工程建设要在办公厅的统一指导下实施,其中,基础设施和共性应用部分由办公厅负责落实、部门协调配合,个性应用部分由部门负责落实。凡是兵团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共性业务系统能够提供的,一律不得重复建设和采购。发改委、工信委、财务局等部门要从项目和资金管理上把好关、负好责。
(四)强化绩效管理
继续加强电子政务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电子政务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年终考评,依据各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对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成效,以及重复建设等问题进行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形成兵团电子政务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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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成文日期 | ||
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兵团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关于加快推进兵团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