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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方案》、《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方案》、《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师办传〔2015〕129号

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直企事业单位:

《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方案》、《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师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师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兵团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办发〔2014〕26号)和《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评估范围

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估包括电子政务内、外网。

二、 考核、评估目的

为落实兵团电子政务工作“强化应用、狠抓整合”的总体要求,“以电子政务应用拓展年”为载体,以绩效考核、评估为抓手,规范工作,狠抓落实,推进发展,使电子政务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 考核、评估重点

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估包括电子政务内、外网。考核重点是业务应用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共享使用、管理保障四个方面。业务应用推进主要考核协同办公、公文交换等共性应用使用率,部门个性业务的梳理及与协同平台的互联互通情况;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主要考核部门业务信息梳理、共享及质量;基础设施共享使用主要考核部门自建网络和数据中心向四师统一内、外网、数据中心迁移情况;管理保障主要考核组织保障、能力建设、日常工作配合。四师电子政务整体发展情况主要从基础设施整合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应用推进、管理与保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 考核、评估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平时抽查与年底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年底考核、评估,按照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参照2015年四师电子政务自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师机关部门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总体评估。

五、 有关要求

(一)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12月中旬,进行年底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师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11月30日前,师机关部门完成电子政务自评估报告(部门填写完毕,报师信息网管中心汇总),自评估报告在师政务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附件:2015年度四师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兵团印发的《2015年兵团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兵团将对各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综合评估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四师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根据兵团有关部署,结合我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评估对象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门户网站(www.cocodala.gov.cn)。

二、 评估目的

推动四师政务门户网站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促使师政务门户网站达到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机关公信力,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的具体目标。提升四师政务门户网站影响力和用户体验,逐步实现从完善功能向注重服务和突出实效转变。

三、 评估重点

此次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主要是对师政务门户网站从内容是否丰富、功能是否完善、效果是否显著、管理是否到位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 评估方式

师信息网管中心负责整合修改师政务门户网站栏目,师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栏目的信息上传和内容保障工作。6月起,接受国家信息中心数据监测,年底接受兵团综合评估,并通报。

五、 实施步骤和职责划分

1. 5月—6月,制定开展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师信息网管中心。)

2. 6月,正式印发四师实施方案,并就评估有关指标体系和各部门相应职责进行详细说明。(责任部门:师信息网管中心。)

3. 6月—9月,开展网站建设整改工作。根据兵团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体系要求,结合国家、兵团部署开展政务网站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印发<关于加强兵团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办发〔2015〕5号)等文件精神,对师政务门户网站各级栏目设置和配置进行梳理整改。(责任部门:师信息网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网站整改,机关各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4. 6月—12月,完善栏目内容,加强信息保障。师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兵团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体系要求及《关于加强四师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办传〔2015〕100号)、《关于印发<第四师电子政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三个制度的通知》(师办发〔2014〕100号)文件中“关于做好四师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具体要求和职责,对师政务门户网站各个栏目内容进行完善。(责任部门:师信息网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机关各部门根据各自分管栏目和单位职责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和完善。)

5. 11月,向兵团报送“四师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绩效评估”自评估报告。(责任部门:师信息网管中心。)

6. 12月,迎接兵团考核组整体评估考核。

六、 有关说明

1. 对有关考核指标体系、部门职责分工、网站栏目更新上传内容等问题存在疑问的,可向信息网管中心技术人员咨询了解。

2. 为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机关各部门须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负责的网站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3. 业务咨询联系方式,信息网管中心:8182975、8182976,联系人:丁相玲、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