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科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四十一问(第二十二问)

二十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是否需要推行“扫码入企”?司法部是否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

答:需要。根据《意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实施行政检查要推行“扫码入企”。目前,司法部正在开发的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融执法与监督于一体。正式上线后,可以提供给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使用。“扫码入企”可以参考地方的经验做法,目前部分地方已经借助使用行政行为码(通过行政执法系统生成,为每个检查行为赋码,适用于从检查到处罚、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全部环节)和电子行政执法证码(通过电子行政执法证,为每个行政执法人员赋码,适用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部行为),实现检查频次监督、评价反馈等功能。

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