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科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四十一问(第十二问)

十二、什么是“综合查一次”?

“综合查一次”的实质是联合检查,核心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即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多个行政执法主体,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的联合检查。同时,要精简现场检查人员,避免因部门过多或者检查人员过多增加检查对象不合理的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内部不同内设机构实施检查的,要根据《意见》,能合并的合并,尽量减少检查频次。


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