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精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5年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核,2025年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41家,拟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4万元。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请参保企业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www.xjbthrss.cn/)确认是否同意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同时核对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选择放弃享受的企业,年内仍可主动申领。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确认同意享受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999-8182414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