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山东沂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劳动者徐晓菲于2025年8月14日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徐晓菲申请如下:山东沂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徐晓菲在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管道安装工工作。2025年5月4日11:00左右,徐晓菲在霍尔果斯市62团11连新疆沂利泓生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门型架上进行管道安装工作,进行管道对口时,门型架突然倒塌,徐晓菲从架子上摔下,右脚先着地受伤,送至第四师医院就医,诊断为:Pilon骨折(右侧);腓骨远端骨折(右侧)。

我局已依法做出受理决定,因《工伤举证通知书》直接送达未果,并且与你单位多次沟通无效,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公司在《工伤举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内,以书面形式将举证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联系人:何松涛 电话:0999-8182414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