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经审查,拟批准1家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999-8182607。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公司地址 |
备注 |
1 |
霍尔果斯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明杰 |
200万元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基地企业服务中心四楼412室 |
新申请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社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