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办事指南

为确保企业及办事群众工伤认定申请流程顺畅、高效便捷师市人社局依据工伤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办事指南,请仔细阅读并按照指引操作。

一、申请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师市辖区内的企业或职工。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申请工伤情形。

二、申请材料

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1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1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份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事故调查报告1份,包含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需参与调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现场勘验笔录1份;

(7)证人证言2份(2名证人,每个证人1份,需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伤害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受伤职工的住址证明和上下班路线图;

因工外出期间失踪提交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交通票据、出差审批单、派车单等),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提交公安部的侦查结论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伤害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其他证据材料:有关文件、死者近亲属的身份证明等;

遇特殊情况,报经师市人社部门同意,可延长申请时限,需填写《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申请表》

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1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1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份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职工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近亲属关系的有效身份证明1份,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

5)证人证言2份(2名证人,每个证人1份,需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样表请在附件处下载。

三、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所写内容准确无误伪造申请材料涉嫌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行政服务大厅102号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打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关于受理XXX申请工伤的公示》,人社局留存申请人员签字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材料清单》,申请人员领取《关于受理XXX申请工伤的公示》回单位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公示照片拍照发给工作人员。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完成申请材料补正后,按材料齐全走后续程序。

四、调查认定

师市人社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开展工伤调查程序,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咨询与服务

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联系电话:0999-8189731、0999-8182414

2办公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行政服务大厅102号窗口、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人社局3楼308室

3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作息: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工伤认定申请样表-单位.docx

工伤认定申请样表-个人.docx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