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现对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受理时间:2024年2月21日。主要经过:2024年1月29日21:20,李强下班前在外围做最后做巡查工作时,不慎滑倒,左脚扭伤。当时站起活动,除有稍微疼痛后,动作无影响,于是巡查完毕后下班回家。半夜脚裸肿胀,疼痛,天亮后到医院就医,检查左裸正侧位,左足正斜位。
二、受理时间:2024年2月26日。主要经过:在2024年2月16日中午13时左右,张毅到达62团110kV变电站开始上班。2024年2月16日晚上20点左右,张毅等人完成当日检修任务后,回到62团110KV变电站。张毅便向值班长报告自身存在发热情况,因头晕心跳特别快,同事尹云鹤带张毅去了附近的62团医院就诊并做了检查。当晚22:39分左右,接诊医生过来给张毅测血压心跳,心跳达到每分钟137次,医生建议立即转院治疗。2月17日0点10分尹云鹤送张毅至66团医院,因医院下班无人接诊,张毅及其家属最终决定先回家休息。于2024年17日送至66团医院抢救无效,转往可克达拉市医院途中死亡,时间为23点45分。
三、受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主要经过:2024年1月27日13时许,李明胜同志在第四师六十七团参加师市联合检查时,被第四师67团迎宾西路陈鑫娱乐室老板陈德刚,用左手勒住李明胜脖子,用右手持剪刀戳李明胜面部,造成李明胜鼻部大量出血,随后前往67医院给予清创止血,后建议上级医院就诊,后到伊宁市兵团四师医院就诊,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鼻中隔前端1cm横行贯穿伤口,少量出血,敷料包扎压迫止血。急诊完善鼻窦CT:1.双侧筛鼻窦炎2.双侧下鼻甲肥大3.鼻中隔偏曲。肌注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预防感染,局部麻醉下清创缝合治疗。
四、受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主要经过:2024年1月29日热力厂正常上班,下午15点03分左右,热力厂输煤工王玉军和高恩静在受煤坑上方进行输煤作业。煤堆突然坍塌将王玉军掩埋,高恩静立即打电话通知厂领导同时施以救援,书记唐林立即通知在厂里上班的车间主任陈晓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拨打120请求救援。15点10分,将王玉军从煤堆下挖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五、受理时间:2024年2月7日。主要经过:2023年12月29日17点30分左右,为响应六十二团党委号召“冬季除冰行动”,62团7连开展道路除冰工作,7连两委郭文龙在62团7连霍东路11巷铲冰时,因冰面较厚大力敲击冰面过程中导致右手无名指撞击到铁锹上造成受伤。2024年1月2日经62团医院诊断为:右手指骨骨折(右环指第二指节)、手部指内在肌腱损伤(右环指伸直肌腱断裂)。
六、受理时间:2024年2月21日。主要经过:2023年9月28日上午9时许,本人驾驶新FL01615号两轮共享电动自行车,从可克达拉市花城佳苑7区单位职工宿舍出发,沿湘江西路由东向西前往单位途中,行至与香飘路交汇处时,被相对方向由苏俊霞驾驶的新F-D22662号小型普通客车左转弯时撞到,导致受伤,霍城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苏俊霞负全部责任。经伊犁州友谊医院诊断为:骨盆骨折。
七、受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主要经过:2023年12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B2提取车间班长穆晓荣前往五金库领取卧式离心机皮带轮与轴承压盖,在与维修工杨红军装车过程中卧式离心机皮带轮与轴承压盖脱离,导致轴承压盖砸伤脚部,前往62团医院诊治,初步诊断为:右足第1趾近节趾骨骨折。
八、受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主要经过:2024年1月11日早上9时左右,王建平沿G219线由北向南步行前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门卫室进行接班(值班表),当王建平步行至铁路桥处时,被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电动车从后方碰撞,碰撞发生后王建平倒地不起左腿无法活动,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王建平送往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后转院至伊犁州友谊医院诊治,诊断为:1.左侧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2.左侧股骨胫骨折。
九、受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主要经过:2024年1月2日11点30分左右,装卸部司吊工张胜利上班期间,进行吊车作业时,收取吊带卡环弹起将鼻子打伤,导致鼻梁骨折,当天到可市医院进行门诊检查,诊断后告知因鼻梁肿胀充血,不符合手术条件,建议静养几天待鼻梁消肿后进行手术,2024年1月10日进入四师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四师医院诊断结果:1.鼻中隔偏曲;2.双侧下鼻甲肥大;3.鼻骨骨折。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9-81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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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