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工商业联合会机构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师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

2.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

3.参与师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4.参与师市相关经济活动,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5.指导师市直属商会工作,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8.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参加国内外考察,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市场

9.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扶贫济困工作,建立核心价值理念,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10.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点

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政府办公大楼128室

三、办公电话

0999-8182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