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结合师市实际,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妇女联合会具有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 紧紧围绕师市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师市妇女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师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自治区、兵团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和执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师市党委反映社情民意。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有计划地调查研究师市妇女儿童工作状况,及时向师市党委和师市反映,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8.承担师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政府制定和落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协调个成员单位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9.指导各团(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10.承办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无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政府大楼207室
四、办公电话
0999-818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