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师市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师市残疾人服务。
2.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为建设美丽和谐师市贡献力量。
3.沟通师市党委和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
4.协助市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支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参与师市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市域范围内残疾人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师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管理和核发师市辖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完成兵团残联和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点
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政府办公楼122室
三、联系电话
0999-818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