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师市党委、师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要求,拟定师市机构编制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师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团场机构改革意见,审核团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团场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落实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实施群团组织改革。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师市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核;指导协调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承办师市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日常调整事宜。
(四)负责限额内团场党政机构的调整、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机构编制备案审查工作。
(五)组织拟定师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师市党委、师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师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日常调整事宜;负责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备案审查工作。
(六)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师市机构编制管理重大问题;拟定师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协调将师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和巡察工作。
(七)负责师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师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师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资格审核、复核、挂标和网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责调整。对应兵团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师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不再承担“统筹推进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师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科(师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三、办公地址
新疆可克达拉市学府西路1号政府办公室楼
四、联系电话
0999-818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