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兵自然资规〔2022〕1号)规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批准了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的临时用地1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第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临时用地原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2024-2025)66团16连项目;
用地位置:可克达拉市、66团16连;
临时用地用途: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批准面积:17328.81平方米;
批准期限: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批准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四师自然资临地字批〔2025〕第016号;
公示附件:临时用地证书。
为依法依规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特向社会公示,诚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999-8182946。
附件:
66团16连、可克达拉市供水管网更新临时用地证.pdf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