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溶新能源(可克达拉)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精细化学品及4000吨电池燃料氢多联产项目临时用地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兵自然资规〔20221号)规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批准了中溶新能源(可克达拉)有限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1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中溶新能源(可克达拉)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原由:实施年产180万吨精细化学品及4000吨电池燃料氢多联产项目;
    用地位置: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区
    临时用地用途:施工便道、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
    批准面积:40559.78平方米;
    批准期限:202574日至202773日;
    批准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四师自然资临地字批〔2025〕第009号;
    公示附件:临时用地证书。
    为依法依规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特向社会公示,诚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999-8182946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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