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南岗化工转型升级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临时用地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兵自然资规〔2022〕1号)规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批准了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1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用地原由:为实施伊犁南岗化工转型升级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用地位置:可克达拉市经开区城西区;
临时用地用途:材料堆场;
批准面积:81092平方米;
批准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6年3月19日;
批准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四师自然资临地字批〔2024〕第07号;
公示附件:临时用地证书。
为依法依规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特向社会公示,诚
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999-8182946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