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师75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的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五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申请第四师75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第四师75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75团团部。
二、公示内容
原证书编号“6540262022B0199”作废,变更为“6540262023B0113”;原拟用地面积“1296.23平方米(建设用地1296.23平方米)”变更为“1371.24平方米(建设用地1371.24平方米)”。
公示附图: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公示期限:7日
公示日期:2023年08月31日至 2023年09月06日
经办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999—8189753 8182946 8189037
附加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信访电话:0999-8182946 818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