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十一团生物质颗粒及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关于六十一团生物质颗粒及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公示

  新疆浩宇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六十一团生物质颗粒及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六十一团生物质颗粒及木炭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61团4连,宗地61-2021-002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4936.89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8,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15,绿地率=20%

二、公示内容

原证书编号“6540042023B0064”作废,变更为“6540042023B0129”;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086平方米,建设加工间一座1534平方米,库房两座9552平方米,并配套绿化、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变更为“计容建筑面积7364.72平方米,建设加工间一座1712平方米,车棚620平方米,库房两座3552平方米、环保设备间320平方米(二倍计容),原有建筑1160.72平方米,并配套绿化、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另附备注:不可用地面积为5795.99平方米,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以实际可用地面积计算得出,符合规划条件。

公示附图:详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公示期限:7日

公示日期:20230807日至 20230813

经办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999—8189753 8182946 8189037

附加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信访电话:0999-8182946 818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