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烈士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的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烈士纪念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烈士纪念广场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位于66团团直。
二、公示内容
原证书编号“659008202200088”作废,变更为“659008202300095”;原项目拟选位置“可克达拉市”变更为“66团团直”;原拟用地面积“19418.9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9418.97平方米)”变更为“20083.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其他农用地)200.12平方米,未利用地(其他草地)14173.85平方米)”。”
类 型:批后公示
公示类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公示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用地位置:66团团直
用地面积:20083.72平方米
公示附图: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公示期限:7日
公示日期:2023年08月07日至 2023年08月13日
经办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999—8189753 8182946 8189037
附加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信访电话:0999-8182946 818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