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师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与调整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由师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联合牵头起草了《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编制内容,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333号。
2.电子邮箱:btd4sxmj@163.com或332521374@qq.com。
3.联系电话:0999-8182362或8182544
附件:《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2026.8.20.pdf
师市生态环境局 师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