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8团10连张晓光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进行公示。
申请人:张晓光
水域位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8团10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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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
沟渠(经度:80.816592,纬度:43.881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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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
沟渠(经度:80.806512,纬度:43.882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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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
河流水面(经度:80.811892,纬度:43.88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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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沟渠(经度:80.813241,纬度:43.884318) |
水域面积:11.59公顷
水域用途:虾蟹类养殖。
使用期限:2032年4月6日止。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13日,为期10天。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我局联系,电话:0999-8182362。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