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0045625063GB00372号宗地位于62团5连,宗地面积为27360.3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17年6月5日第四师62团与原第四师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6540045625063GB00372)。2023年4月17日,第四师62团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至新疆创锦种业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正式收回6540045625063GB0037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四师六十二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不再拥有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