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0462YQ-06号宗地位于62团5连,宗地面积为250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2015年2月10日霍尔果斯金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原第四师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BT0462YQ-06)。霍尔果斯金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注销,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归第四师六十二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所有。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正式解除BT0462YQ-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四师六十二团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不再拥有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请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另行处置。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