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 程序等信息的公示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把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一)执法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执法权限

依据法定程序,开展师市人社局授权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相关检查、执法等工作。

三、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五、办公地址、时间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99-818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