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解除1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药店名称
序号 |
国家赋码 |
药店名称 |
备注 |
1 |
P65400201336 |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专业药房十八店 |
门店注销解除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