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第四师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25910日起解除1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药店名称

序号

国家赋码

药店名称

备注

1

P65400201336

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伊宁市专业药房十八店

门店注销解除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