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及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规范开展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防范打击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规范使用,现对师市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简称“参与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合法经营底线
参与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兵团、师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规定,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参与经营主体在落实补贴优惠措施等过程中,不得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得将税金转嫁消费者,变相提高消费成本;不得以次充好,骗取补贴;不得违规开具发票,不得转让、转借发票;不得“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套取补贴。严禁虚假空刷套补、提价返款套补、恶意串通骗补等行为。
二、加强自律规范价格
参与经营主体要签订相关承诺书,要严格做好活动商品价格公示(含指导价格、零售价格、政府补贴后价格三项)工作,张贴活动标识,确保价格清晰、标示明确,不得以活动为由抬高商品价格;不得以“限时秒杀”“政府定价”等话术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先提价后补贴”“虚构补贴额度”等方式误导消费者;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搭售等变相涨价行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销售产品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应国家质量标准,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无生产者信息等的“三无”产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品严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假乱真,对消费者置换的新品,须依法履行“三包”承诺,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对应报废的旧品应依法依规报废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三、严格遵守活动规则
参与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销售台账,价签信息应与收银系统实时同步,确保销售单、支付单、送货单、发票、财务报表等信息一致,并如实填写参与活动商品有关信息;参与经营主体与消费者要严格遵守活动规则,不得伪造图片或提供虚假信息套取补贴资金,不得串通虚开发票提高申请补贴标准;要全力配合补贴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参与经营主体要及时配合解决活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直达消费者、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如有涉嫌不正当竞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经营主体资格,补贴资金如数追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消费补贴类活动。同时,将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引领监督作用,积极倡导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参与商家和消费者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自觉接受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和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向商务局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举报(0999-8186568、8182097),或拨打9635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专线举报。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商务局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