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时线路牌失效的公告

第四师交通运输局关于临时线路牌失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客运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临时线路牌失效及收回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失效原因

经核查,2022年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因设备问题,曾向泓景、畅通客运公司发放空白临时线路牌,并加盖了交通运输局公章,具体内容由客运公司自行填写,该空白临时线路牌仅为2022年当年临时使用,现已全部失效。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车辆可以凭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运行:

(一)在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使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客车开行加班车的;

(二)因车辆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客车接驳或者顶班的;

(三)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部分企业的部分驾驶员利用存在管理漏洞,仍违规使用该失效的临时线路牌,属于违规行为。

二、失效及收回

再次重申,上述空白临时线路牌已正式失效。请相关客运企业于2025315日前将已发放的空白临时线路牌交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逾期未交回的,以及违规使用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客运经营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与举报

为加强客运市场监督管理,欢迎社会各界对违规使用临时线路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999-8182419

特此公告。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交通运输局

202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