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委编〔2023〕4号文件,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原第四师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原第四师征地估价管理事务中心、原第四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三个单位进行机构调整,三个单位所属人员编制、资产、债务、净资产、账务及其他未尽事宜已全部移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现向第四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