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关于解除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关于印发〈兵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41)等有关规定解除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序号

国家赋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H66049900027

可克达拉市福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可克达拉市峨眉山南路1081号

 

 

师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