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意见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地址:可克达拉市北固山西路1299号
联系人:马郝帅 联系电话:0999-8182941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三山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5月30日,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聘请地质、采矿、经济、土地、水工环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该《方案》进行了会审。该《方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本矿山为新立矿山,拟设矿区面积0.361073km2,开采标高+1269米至+1305米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矿,生产规模154万m3/a(原矿)。本次设计编制《方案》目的:为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显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方案》依据《关于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67团1号建筑用砂矿普查报告》的评审意见书;(第四师自然资储评[2023]01号),矿山推断资源量(TD)矿石量424.75万立方米。
设计露天开采境界内资源量417.09万立方米。
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98%,采出矿石量408.75万立方米。
矿山建设规模:建筑用砂原矿154万立方米/年。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65年。
四、采矿方案
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
开拓运输方案: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五、产品方案
矿山产品为砂石料原矿加工成适宜建筑用需求的各级配建筑筑坝用砂石。粒径按照粒径0~5mm的砂平均占19.5%,5~10mm的砾石平均占7.0%,10~20mm的砾石平均占10.7%,20~40mm的砾石平均占12.3%,大于40mm的卵石平均占50.5%,以上5中粒径占比均符合水利建筑筑坝颗粒要求。
六、绿色矿山建设
(一)矿容矿貌
1.矿区功能分区(设计采坑即生产区、绿化范围即生态区)需布局合理,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砂石原料开采、生产、运输、贮存的管理规范按要求有序进行。
2.矿区按(设计采坑)生产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矿区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线路示意牌、简介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等标牌,标牌符合GB/T13306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14161的规定。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置粉尘,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GBZ2.1-2019的规定。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好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及周边环境卫生。
应釆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矿山开采面、作业平台应干净整洁,规范美观。
3.生产线设计符合GB51186的要求,设计中要体现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理念,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4.矿区绿化
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考虑矿区位于大陆性北温带温和气候区域,植被发育,故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左右。
(二)三率指标与节能减排
1.回采率
依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附录A要求建筑用砂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0%。
本次方案设计矿山回采率为98%,满足规范要求,符合《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对回采率的指标要求。
2.固体废弃物利用
依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要求,矿山生产应对露天矿剥离的表土进行资源优化利用或采取单独堆存作为矿山后期土地复垦利用,实现砂石料矿山零排放。
设计矿山表土单独剥离后集中堆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
3.节能
(1)设计基本原则
能源是现代社会建设的主要物质基础,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能源是非常重要的,本矿山节能设计遵循《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限定值和准入指标进行设计,其原理如下:
1)采用节能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严禁选用能耗高或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
2)实行精料方针,尽量降低采矿贫化率,降低原矿水分;
3)节能要与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提供经济效益统筹兼顾。
(2)矿石综合能耗
该矿为露天开采矿山,采矿设备均为柴油设备,电力设备电源柴油发电,对比其他同类型矿山,本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属中等水平。
(3)主要节能措施
设计采取的节能措施有:
1)设计采用生产效率高,损失率低的采矿方法及采矿设备;
2)矿山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汽车均选用节能型,并靠近用电负荷较大的工业广场附近布置,以减少能源损耗;
3)采场排水利用排水沟利用自流的方式排放;
4)输电线路按经济电流密度选取截面及照明采用高效节能新光源;设计发电机进相运行集中补偿功率因素较少浪费。
本矿设计资源开采方式合理可行、三率三废指标设计达标、节能减排措施可行等。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二级,评估区面积0.509483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经评估,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及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区内未进行过开采活动,现状评估对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为较轻。矿区内未进行过开采活动,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影响和破坏现程度较轻。矿区内未进行过开采活动,已有矿山公路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程度较严重,其他区域仍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较严重;矿区尚未开采,无污水和垃圾排放,评估区区域保持原生地形地貌景观,未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现状条件下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程度相对较轻。矿区内未进行过开采活动,现状分析采矿活动对大气环境污染污染程度较轻。
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影响、水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等五方面的现状评估结果,考虑各方面影响情况和影响面积的叠加,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较轻区,面积0.509483平方千米。
(四)对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了预测评估,预测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引发或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发育程度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引发或加剧其他地面设施、其他区域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小,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矿山采矿活动不会引发或加剧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预测评估采矿场,矿山道路、工业广场、废料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严重,办公生活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较严重,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较轻。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影响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为严重-较严重-较轻;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预测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
较严重区:面积362603平方米,包括采矿场,矿山道路、工业广场、废料堆放场。
较轻区:为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较轻区面积146880平方米。预测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水土环境污染及大气环境污染程度较轻。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矿山地质环境次重点防治区(II)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III),次重点防治区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广场、排土场及矿山道路,最终将次重点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亚区,即露天采场(包括工业广场、排土场)防治亚区与矿区外矿山道路防治亚区,总面积36.2603公顷。次重点防治区中工业广场、排土场及部分道路位于露天采场内,面积36.2603公顷。一般防治区划分为1个防治亚区,为除重点区外其他区域,面积14.688公顷。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部署
开采前在规划露天采场外围5米范围一次性设置铁丝围栏和警示牌,1)露天采场围栏长3200米,警示牌6个。每天人工巡视监测开采境界内开采边坡岩体的稳定性和边坡裂隙发育程度及边坡的稳定性,开采过程中若出现危岩体,及时进行清除,降低崩塌、滑坡灾害的发生概率。
露天采场西侧和南侧开采境界外5m处修建排水沟,将地表水导流至开采境界外,防止地表水进入露天采场内,影响生产作业安全和采场稳定,设计排水沟长约1700m,沟宽0.6m,深0.5m,形式为水泥防渗排水沟。
(2)含水层破坏防治工程部署
矿区开采最低标高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临时占地复垦的最终方向为其他草地,矿山生产生活活动对矿区含水层的破坏甚微,因此不需对含水层进行修复,但需做预防措施。
矿区工作人员不在矿部生活区居住,矿区无生活污水排放。矿区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基本无废水排放。
(3)地形地貌景观防治工程部署
矿山开采应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境界圈进行生产作业,禁止大面积扰动地表,成品料应运至指定地点堆存,最大限度减少土地损毁面积。
矿山闭坑后,露天采场及矿山道路场地进行平整,并植草复绿,与周边地形地面相协调,此工程计入土地复垦。
(4)水土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部署
矿区不设办公生活区,不会产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矿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为较轻,可不采取修复工程措施,但要加强矿山生产生活污水的防护措施和监测工作。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做到废石不乱堆放,合理有序堆放在废石堆放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道路降尘;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避免对生活区外的土地造成污染损毁;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每年采集废水、土壤样进行监测。
(5)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部署
矿山生产期间,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对采场、排土场和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
矿山产生的开采、装卸、堆放、运输等按设计方式经洒水降尘后,大气环境污染程度较轻,仅采取监测和预防工程措施,不采取修复治理工程措施。
矿区上下风向布设大气环境监测点,加强对工业场地、露天采场等区域大气环境的动态跟踪监测。通过进行定期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大气中有害成分的含量,发现超标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山在未来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石,不得随意任意扩大开采范围和开采深度。合理选择堆放场地,严格按照堆放方式分区合理堆放,不得任意压占矿区其他土地,扩大土地损毁面积。
2.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和矿山开采对土地的实际影响,采取相应的复垦措施复垦为其他草地。复垦工程采取的复垦措施主要有剥离物筑坡、回填、平整等。
3.矿区挖损土地后,使原有的土地形态发生改变,损毁土地的表层起伏不平。为保证复垦措施的及时实施,需采用机械平整,使作业面保持平整,能够达到复垦质量要求。
4.对矿区内各复垦单元按复垦方案进行植被重建工程,使其达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开采期对损毁土地进行监测,复垦期间对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6.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第一阶段为开采期(2年9个月),对各场地的土地损毁情况进行监测;矿山开采第2年开始对开采期间露天采矿场区域进行复垦治理,产生的剥离物进行回填筑坡,使其坡度达到25°安全稳定,对场地进行平整,播撒草籽复绿。
第二阶段工作部署(2027年3月—2028年5月)
第二阶段为复垦管护期(1年3个月),矿山开采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对露天采场内边坡使用剥离物进行筑坡,使其坡度达到25°安全稳定,对场地进行平整,播撒草籽复绿。对道路进行平整,撒播草籽复绿。完成1复垦效果监测及管护工作。
九、技术经济指标
该矿山为凹陷露天方式,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机械采装开采,建设投资全部自筹。从上述经济分析可以看出,该项目总投资637.01万元,正常生产后年净利润为2691.07万元,年上缴税金2487.45万元,年度制造成本1030.51万元,年度摊销成本36.30万元,投资回收期0.24年,利润率43.09%,经济效益好。项目建成后,可安置人员就业,供应水库建设、运输业的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总投资659.5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0.28万元,矿山土地复垦工程投资629.22万元。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开发利用方案存在问题和建议
(1)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真正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促进采矿活动健康发展。
(2)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设专门机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发现地质灾害迹象或地质环境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3)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矿山安全生产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的安全。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以恢复原土地使用属性为主。
(5)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6)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7)本方案不替代矿山建设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估工作,不替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设计等。建议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应委托有资质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
(8)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
(9)矿山企业将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