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师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治理卸载场、停车场、称重检测地磅的公示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之规定,为确保第四师境内联合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结合第四师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实际情况,第四师境内将设置治超卸载场、停车场、称重检测地磅,具体位置如下:

地址:可克达拉市绰霍尔干渠东400米(S631 K41+923米处)

公示时间:202474-2024718日(14天)

附件:公平秤、停车场、卸货场地等公示4张照片。

a15b31ad5eb27e48923206e48972153

cf1a2f6836b9c7284b04f5d038b042b

公平秤

4a3dd502a25f182cc5338aeaa7eca60

停车场

 

3b038d32b216a9499916682e05864c2

卸载场